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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3日,网上传播我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执法不当视频,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由区纪委监委、区卫健局组成的调查组展开调查,同时责令涉事人王某某停止工作,配合调查。
经查,2022年3月23日上午,红岗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王某某带领工作人员对区中心村疫情防控、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9时20分左右,在中心村某理发店进行检查过程中,因该店2月以来3次未能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政策,且当日进行相关执法检查时仍然不够配合,王某某情绪较为激动,发生了撕毁该店卫生许可证的不当行为。
事件发生当晚,王某某本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就执法不当行为已经当面向理发店经营者高某某道歉,并取得高某某谅解。高某某也表示,今后将主动配合落实防控政策。
鉴于王某某在执法过程中,工作方法不当,简单粗暴,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王某某免职、政务记过、调离执法队伍处理。
下一步,红岗区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执法队伍教育,同时也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的关注和支持,诚恳接受各方监督。
中共红岗区委员会
红岗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
2022年3月23日,网上传播我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执法不当视频,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由区纪委监委、区卫健局组成的调查组展开调查,同时责令涉事人王某某停止工作,配合调查。经查,2022年3月23日上午,红岗区卫生计生综
2022年4月3日,大庆市红岗区在对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阳性。我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医疗救治等工作。经专家组诊断病例5、病例6均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来源:红岗区人民政府_通知公告】红岗区红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公章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启用,旧公章同时废止。旧公章印文:红岗区红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公章印文:红岗区红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此公示。附:公章印模旧公章:新公章:声明
来源:中国新闻网【#官方通报局长撕毁卫生许可证#:#撕毁卫生许可证当事人被免职#】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25日发布情况通报称,3月23日上午,红岗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王某某带领工作人员对区中心村疫情防控、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等情
4月11日23:15,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报》:2022年4月11日,大庆市红岗区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经专家组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系我区4月8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目前转运、流调、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冰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李冰峰简历 李冰峰,男,汉族,1971年9月生,黑龙江大庆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
春节期间,我市持续推进文明城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不松劲儿。红岗区各部门严密部署、严抓落实、加班加点,严防问题反弹。各志愿者服务站点人不离岗春节期间,红岗区严密部署、严抓落实,坚持推进文明城整改各项工作,严防问题反弹。区城管局、区市容卫生和各街
东北网11月14日讯(记者 刘嘉) 14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省环保厅通报2017年前10月全省行政处罚情况。今年前10个月,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37起,处罚累计金额18649余万元,哈尔滨木兰县、方正县、绥芬河市等10个县(市)、区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7日0时起,对红岗区八百垧街道铁人社区4-3号楼解除高风险管控措施。 自2022年11月27日6时起,对红岗区银河街道温馨社区银湖馨苑小区A21号楼
2022年11月24日,大庆市红岗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系市外返回密接人员,在集中隔离管控中发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专家组综合研判指导,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 一、自2022年11月24日6时起
2022年3月31日,大庆市红岗区外省返庆人员管控期间,发现1例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流调工作正在进行中,第一时间通过各权威媒体公布。红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2年3月31日大庆
大庆市红岗区寻找密切接触者同轨迹同时空交集人员3月31日,大庆市红岗区发现一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排查流调工作基本结束,封控区、管控区已完成2轮核酸检测,结果均阴性。3月31日启动第一轮核酸检测风险排查,结果均为阴性。为确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0时起,对八百垧街道铁人社区4-3号楼以外的4-1、4-2、4-4、4-5号楼解除临时性管控措施。广大居民朋友,解封不等于解防,当前疫情仍处于散发频发
【来源:红岗区人民政府_通知公告】红岗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按照城乡居民自行申报社保费工作要求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系统一体化平台上线时间安排,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定于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1月15日停
11月21日,我区外省返回闭环管控人员在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专家组综合研判,红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2年11月22日0